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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关于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财办会【2020】21号)要求,现将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办理函证业务要求公示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发送询证函。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采用集中回函的方式办理各种函证业务,接受会计师事务所跟函、邮寄和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发送询证函三种函证方式。

  1.受理部门: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运营部

  2.邮寄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江山市场对面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运营部

  3.邮编:138000

  4.联系电话:0438-3119926

   投诉电话:400-8084477

 二、所需提供材料

 1.银行询证函须使用《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

规定的格式,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加盖被询证账户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客户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客户公章或预留银行印鉴。

 2.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函证的,应提供会计师事

务所开立的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银行询证函、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工作证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询证单位、经办人员姓名、证件号码、询证事由等信息。

 3.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数字函证平台发起询证的,询证函

业务应当获取被审计单位的授权,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授权的的询证函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不予受理。

 三、收费标准

 为贯彻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我行免收银行询证函费用。

 如有函证业务,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谢谢您的配合。

 

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

二0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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